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2004]07号)及《曲靖师范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院党通[2011]5号)精神,为建设一个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建设文明生活社区,巩固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请各单位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附: 《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方案》
学工部·学生处
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
创建活动方案
为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学校以学院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文明宿舍”创建注重过程建设,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创建真正“安全、舒适、温馨、和谐”的社区。
一、活动主题
争创“文明宿舍”,共建“和谐社区”。
二、活动范围
全校所有学生宿舍
三、工作机构
(一)由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学校“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小组。
(二)各学院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小组,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所属学生宿舍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四、创建过程
(一)创建推选阶段
1.第二至十三周由各学院负责本院学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第十四周,各学院完成院级“文明宿舍”建设评比工作,并将院级“文明宿舍”作为校级“文明宿舍”候选宿舍名单上报学生处。
2.第二至十三周由学校“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及检查。
(二)审核公示阶段
第十五周,学校“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平时检查结果对各学院推选的校级候选“文明宿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文明宿舍”表彰活动结束后,各“文明宿舍”要继续巩固提高,如有违纪和与“文明宿舍”评比标准严重不符者,学校将收回“文明宿舍”称号并给予通报。
五、创建内容
(一)内务整理。本宿舍的同学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平时做到地板、门窗、桌面干净,蚊帐挂齐,被子叠方,衣物用品置放整齐,勤洗衣物,勤洗澡,不乱丢杂物。
(二)遵守纪律。宿舍成员要遵守校纪校规,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无夜不归宿、晚归、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三)安全防范。不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用电器,认真执行《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和楼房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
(四)团结互助。宿舍成员情操高尚,行为规范,礼貌待人,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维护集体荣誉,与其它宿舍的同学能礼貌谦让。有见义勇为者,经学校表彰后酌情加分。
(五)学习气氛。宿舍成员勤奋学习,比学赶帮,形成浓厚的学习气氛,一学期无人补考。
(六)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宿舍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成绩突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成立创建活动工作小组,明确创建活动负责人,制订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工作方案请于9月11日(星期五)报学生处宿管科(桃苑4幢128办公室)。
(二)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方案》,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三)各学院、各班在创建阶段要认真组织,加强检查和记录,及时通报情况。学生个人获奖情况按有关规定纳入个人综合考评;宿舍人员中有违纪违规受学校处分者,取消该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老师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
七、表彰奖励
(一)“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考评结果将纳入学校学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
(二)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给予校级表彰与奖励。
(三)在“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学工部·学生处
附:
“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卫生检查标准
一、被子叠放整齐(10分). 被子统一摆放(5分)
二、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10分).书架书籍文具摆放整齐(5分)
三、地面干净,无垃圾(10分).鞋子摆放成一条线放于床下(5分)
四、墙壁干净、整洁(5分).无乱贴乱画现象(5分)
五、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5分).洗漱台脸盆、摆放有序、整齐、干净(5分)
六、灯具干净无尘土(5分). 玻璃门窗干净明亮无污物(5分)
七、阳台整洁无杂物(5分).书桌下面物品摆放整齐(5分)
八、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5分).无大功率用电器(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