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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作者:

关于评选201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云教函[2015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2015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0%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念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对相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原则:评选、审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校院两级公示制度。

(五)评选程序:

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各学院在参考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等额确定推荐人选。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进行评议、推荐,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报各学院审核。

2.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报学校审核批准,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及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念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对相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原则:评选、审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校院两级公示制度。

(四)评选程序:

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各学院在参考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等额确定推荐人选。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进行评议、推荐,填写《云南省2015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报各学院审核。

2.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报学校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都了解相关政策。

(二)各学院要制定出评审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各学院、各班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

(四)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切实产生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影响。

(五)请各学院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于415日前以EXCEL的形式报送《201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以纸质的形式报送《曲靖师范学院 2015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云南省2015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1份)到学生处吕荣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曲靖师范学院 2015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云南省2015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201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

                                            

 

                                   学生处

                                  2015年3月31

 

 

 

附件1.

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 院

毕业生人数(人)

省级优秀毕业生(人)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

政法学院

161

8

32

经济与管理学院

295

15

59

人文学院

376

19

75

外国语学院

168

8

34

体育学院

275

14

5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32

12

46

美术学院

142

7

28

音乐舞蹈学院

220

11

44

化学化工学院

202

10

4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4

10

4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28

11

46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90

15

58

教师教育学院

337

17

67

国际学院

110

6

22

管理与工程学院

43

2

9

合计

3283

165

656

 

国际学院推荐2015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班级

班级人数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

在泰学习人数

1

20113365

42

2

9

6

2

20123331

40

2

8

1

3

20133371

28

2

5

0

合计

110

6

22

7

比例

18.3:1

5:1

 

 

 

 

 

 

 

    1、校级优秀毕业生22人、省级优秀毕业生6人为学校划给我院名额,我院再根据各班实有人数进行二次分配。在进行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时,对20133371班进行了适当倾斜;在进行校级优秀毕业生分配时,对20113365班作了适当倾斜。

    2、请各位班主任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标准,综合考虑本班同学入学以来的表现进行评选。各班应将在泰国学习的优秀学生列为被推荐对象。

    3、请各班于47前以电子档的形式报送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以纸质的形式报送登记表、审批表到202办公室,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及省教育厅审批。

 

 

 

 

 

 

 

 

 

 

 

 

 

 

 

 

国际学院党总支

 

 

 

 

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