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永利奖学金”、“九鼎佳兴奖学金”、“泽彦奖学金”和“曲靖市浙江商会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至大三在籍在校大学生,曲靖市爱心企业和校友在我校设立了“永利奖学金”、“九鼎佳兴奖学金”、“泽彦奖学金”和“曲靖市浙江商会奖助学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永利奖学金”、“九鼎佳兴奖学金”和“泽彦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1.资助对象:
曲靖师范学院大一至大三经济困难、已经购买了“意外伤害人身保险”的在籍在校女大学生(孤儿女大学生优先)。
2.资助标准:
学业优秀者(综合评估前10名) 一等助学金 6000元/每年
学业合格者(综合评估前1/2) 二等助学金 5000元/每年
学业基本合格者(成绩合格,无补考)三等助学金 4000元/每年
3.资助年限:
根据奖学金的设置情况,每学年考核并申报一次。
4.申请方式:
采取一年一报制,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女生,每学年申报并发放一次。
5.资助人数和经费:(根据受助学生实际情况决定受助人数)
“永利奖学金”:10名左右,资助总经费5万元
“九鼎佳兴奖学金”:2名左右,资助总经费1万元
“泽彦奖学金”:5名左右,资助总经费2万元
6.受资助者应尽的义务
本着“资助与培养”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受资助者须承诺以下二条:
(1)为加强捐资人与受资助者的情感交流,受资助者应该在每学年结束时向资助者提交一份学习生活情况汇报,以便资助者更好的帮助受资助者健康成长。
(2)为培养受资助学生的感恩之心,每学期受助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自愿到爱心企业从事义工20天。期间爱心企业负责学生的吃住及人身安全,并与学生签订《临时用工安全协议》。
二、曲靖市浙江商会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鼓励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浙江籍大一至大三的在籍在校大学生,曲靖市浙江商会在我校设立了“曲靖市浙江商会奖、助学金”。
1.资助对象:
曲靖师范学院大一至大三年级、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浙江籍在籍在校学生。
2.申报条件:
在本科学业期间,大一至大三年级的浙江籍学生可以申报两项,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核定其中一项,不重复评定。
3.评选依据:
奖、助学金每学年考核并申报一次,按综合排名进行评选。
4.资助人数和经费:
奖学金:10名,3000元/人·年,共3万元
助学金: 14名,5000元/人·年,共7万元(综合排名班级前3名优先考虑)
5. 申请方式和管理方式
该项目尊重曲靖市浙江商会意愿,实行“个人申报→考核评定→发放金额→一年一报”的申报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采取一年一报制,学生个人在每年3月份开始申报。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浙江籍学生,每学年申报并发放一次。
(2)所有受助者应该在一学年结束时向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和曲靖市浙江商会提交一份学习、生活情况汇报材料(电子和纸质)。
三、各类奖、助学金资助程序
本人自愿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预审→爱心企业面试终审→公示一周→发放奖助学金,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自愿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奖、助学金申请表(其中,必须有学生亲笔书写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家庭和个人情况以及户籍所在地的贫困证明)。
(2)二级学院初审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进行品学鉴定并签章后,向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推荐,参加评选。
(3)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预审
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对学生申请表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与学生处沟通,做好备案和统计核对工作。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将受助学生材料报爱心企业。
(4)爱心企业终审
爱心企业对上报的受助学生资格进行核查,经捐资人面试终审结束后,将最终确认资助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经公示无疑后,由资助人将奖、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四、“我与小树同成长”感恩活动
资助方、受资助者和学校共同举行“我与小树同成长”的纪念活动。受助学生自愿在学校“励志林”内种植一棵小树,并负责小树的日常护理,与小树同成长。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3月20日
评审时间:2015年3月21日——3月30日
颁奖时间:2015年4月上旬
报名电话: 0874—8998251
杨 蜜 18388308118
王 朋 15187997829
报名地点: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104室
友情提示:请3月份有申请奖、助学金大一至大三年级、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利用假期做好户籍所在地的贫困证明。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询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
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