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苑妍等6名同学每人记一次校级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校对第十周学生宿舍检查情况进行检查,我院桃苑1栋616宿舍(刘苑妍、李智艳、胡秀云、陈云莎、刘永会、杜巧琼)使用电热棒。学院决定记给刘苑妍、李智艳、胡秀云、陈云莎、刘永会、杜巧琼等6名同学每人一次校级通报批评,请在2013至2014学年第二学期综合量化评估中扣除,并取消616宿舍本学期参加“文明宿舍”创建、评选资格。名单如下:
国际学院党总支
曲靖师范学院第十周学生宿舍检查情况通报
违纪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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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楼栋 |
宿舍 |
学院 |
班级 |
姓名 |
检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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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桃苑1栋 |
616 |
国际 |
20133371 |
刘苑妍 |
李智艳 |
胡秀云 |
陈云莎 |
刘永会 |
杜巧琼 |
使用电热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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