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365班学生谷发清在2012至2013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大学英语》等科目无故缺考,经学院教育后保证悔过自新、好好学习,但该生又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无故缺席《思想道德修养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经学院学生科研究决定,记给谷发清3个缺席,并进行一次院级通报批评,请20123365班在2012至2013学年上学期扣除。下次若有再犯,直接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请各位同学引以为戒。 国际学院党总支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