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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13作者:

国际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多层次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构建我院一体化育人的新模式,结合《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03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导师的工作职责

合理配置导师资源,细化导师指导内容,才能够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有效地满足学生对导师的需要。具体而言,导师需要担负起以下四个方面的职责。

(一)入学向导

刚刚由高中升入大学的新生由于生活环境、学习内容、人际关系、目标理想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加强对新生的生活环境、人际关系、学习目标、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进行引导,让其尽快调整心态、改变学习方法,促进学生学业发展以及健全人格的培养。

(二)思想引导

思想引导是体现本科生导师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核心内容。要创新教育载体,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国情省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考试诚信教育等。同时,导师要在与学生的日常交往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学习指导

学习指导是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内容。要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结合学生个人情况制定学业计划。关心学生学业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所修课程、学期绩点与累计绩点等情况,了解学生参加计算机、普通话、英语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情况,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取得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

在专业学习方面,要在与学生初次见面的时候向学生介绍专业的相关情况以及往届学生的就业情况,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职业理想并为之努力奋斗;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正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意识与能力,注重综合素质的完善;在与学生经常性的交流与沟通中能够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引导学生将自己的兴趣爱好与专业学习结合起来,鼓励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等以拓展知识范围;针对学有余力且有科研兴趣的同学,有科研课题的导师可以将其吸收进入自己的科研小组参加工作,使其了解学术前言动态,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意识。

(四)成长督导

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就业形式,端正学生就业心态,协助学生做好就业相关准备,如参加相关知识培训、专业资格证书考试等。在学生进入高年级之后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接触社会、参与社会实践以及实习工作,协助学生做好实习工作小结,使学生能够理性地认清自己身上所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在学生进入求职季时向学生提供就业需求信息,向相关单位推荐优秀大学生。

二、导师的工作(指导)方式

1.集中指导。导师可以针对共性的问题召集所带领的学生共同商榷、分析问题,寻找合适的方法,进行集中处理。

2.个别解惑。针对个别问题,导师应与个别学生面对面地平等地交流、沟通。寻找学生症结所在,进行分析,予以引导解答,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达到自己解决自己问题的目的。

3.开展小组活动。导师所带的几位学生组在一起开展活动,如热点社会问题讨论等。

4.休闲谈心会。导师与所带的学生可以不定期地聚在一起闲聊,内容广泛。

三、导师的管理方式

1.成立导师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导师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组长:敬龙军、柯昌平

成员:刘兴全、王继艳、董志胜、张 

2.学院导师制管理的具体工作。学院对导师制的管理工作可以归纳为:按照学院指定的实施方案,制定导师的选派和学生分组;做好导师和学生选择的配备工作;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关系;做好导师的监督、评价、调整工作。

3.导师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1次师生见面会,认真填写《国际学院导师制工作月报表》,并于下个月的5日以前完成提交工作。

4.导师制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1次,由学院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主要依据导师提交的《国际学院导师制工作月报表》及被导学生的评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层次。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在下学期予以解聘。

5.导师的薪酬,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照1个工作量/学生/每学期的标准进行测算,国际学院每个工作量按照50元核发。

四、导师的聘任及师生的双向选择

1.导师制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导师制工作中的的任职条件提出聘任导师名单,将导师基本信息予以公布,由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选择。新生导师的聘任工作在入学第一学期的第二周前完成,师生双向选择的工作在同期第三周完成。

2.为了保持导师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导师的,由学生或者导师提出申请后由学院导师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导师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造成导师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由学院选聘新的导师进行指导。

本办法自201391日起施行,学院保留解释和修订权。原《国际学院导师制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附:国际学院导师制工作月报表


 

国际学院导师制工作月报表

 

考核月份:                                                    填表时间:

导师姓名

 

学生总人数

 

指导学生人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开展的主要工作

入学向导

对学生生活环境、人际关系、学习目标、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指导情况

 

思想引导

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国情省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情况

 

走访学生宿舍情况

 

配合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学习指导

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情况

 

学生参加等级考试情况

 

学生参加资格考试情况

 

学生专业学习情况

 

成长督导

学生成才设计和职业策划情况

 

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情况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

 

推荐学生就业情况

 

本月其他工作及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