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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导师制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2-10-24作者:

为了做好国际学院的导师制工作,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033号)的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一、导师的工作职责

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思想政治方面

1.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

2.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端正学生的思想,帮助其树立符合社会潮流的生活、工作理想。

4.引导学生远离传销、艾滋、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学习方面

1.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

2.根据学生的个体情况,指导学生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负责对学生选课、选择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指导。

3.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4.对于大一新生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工作,对于大四老生要当好学生深造就业的参谋。

5.学生出现挂科、学业预警、退学以及考试作弊等行为时,导师需要及时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6.指导学生考取适合个人发展的资格证书,做好专升本、考研等升学工作的动员指导工作。

(三)生活方面

1.了解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在评助学金提供必要的时给予建议、参考。

2.学生出现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时,导师需要及时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3.学生患重病、受重伤时,导师需要出面安抚,帮助解决学生的困难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困难情况。

4.有意识有计划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主动接纳学生参加自己的科研项目(前提是如果导师有相关项目),原则上应承担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四)其他方面

1.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原则上应承担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实习指导工作。

2.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自杀、暴躁、酗酒、失恋等现象时,在进行了相关的指导之后要及时与该生的班主任、国际学院的党委书记及时沟通,避免学生发生意外。

3.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帮助学生对所学专业有较全面正确的认识。

二、导师指导工作的方式和形式

1.集体指导。对于一些适合进行集体指导的事情,比如钓鱼岛事件学生的安抚、指导工作等可以采取对所指导的所有学生进行集体指导。

2.部分指导。对于适合对同一年级的学生指导的事情,比如对同是大一的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就业的指导等可以采取部分学生指导的。

2.一对一指导。需要面对面深入沟通的事情,比如学生因失恋有自杀倾向,采取这种方式。

3.通过电话、QQMSN等现代沟通工具的非见面指导。对于重要的谈话和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可以用录屏的方式把谈话内容保存成图片格式,作为平时工作的工作痕迹,学期末统一提交国际学院保管。

4.多对一指导。在遇到学生有比较严重的事情,比如有自杀倾向时,导师自己如果没有把握完全解决事情,可以请求其他老师或者专业人士参加指导。

三、导师制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国际学院成立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制的具体工作。国际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敬龙军;组员:柯昌平、董志胜、张娴。

2.原则上要求导师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师生见面会,每个学生每学期的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国际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安排统一的时间集中指导,导师也可以根据学生和自身的情况安排指导工作。

3.导师需要填写《国际学院导师制工作手册》(见附件一),手册按照年级分别填写,每个年级一本,指导活动要有记录,学期结束要有指导工作总结。

4.导师制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国际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的主要依据是指导教师提交的《国际学院导师制工作手册》的相关指导记录和被指导学生的评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层次。

5.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导师指导一个学生按照每学期一个工作量计算报酬,国际学院每个工作量按照50元核发。

四、导师的聘任及师生的双向选择

1.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导师制工作中的的任职条件提出聘任导师名单,并将导师信息上网,由学院组织学生进行选择。新生导师的聘任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二周前完成,师生双向选择的工作在同期第三周完成。

2.为了增加导师间的竞争意识,提高教师的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学院提供的可供选择的导师指导学生总数要超过实际学生总数的10%

3.为了保持导师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导师的由学生或者导师提出申请后由学院的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如因为导师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导师工作不能继续,由学院选聘新的导师进行指导。

    本规范自20121010日起施行,学院保留解释和修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