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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作者:

关于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与曲靖市教育局协商,现将2016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57日—59

二、体检地点

体育教育中心一楼场馆

三、体检日程安排

日期

体检时间

参检人员

备注

57

7301030

人文学院495

合计:

751

10001100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101

10301200

外国语学院155

58

730930

教师教育学院408

合计:

796

9301200

体育学院224

10301200

国际学院20

10301200

经管学院50

10301200

信息工程学院94

以上数字为网报人数统计,实际人数以实际参检人数为准。

四、体检项目及相关说明

1.体检项目: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执行,经与教育局确认,项目包括:一般检查、内科、外科、五官、耳鼻喉、胸透、空腹血糖、血常规(三分类)、肝功三项、肾功二项。

2.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体检必须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经与教育局协商,学校对曲靖市区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询价洽谈,通过多方对比,主要考虑到毕业生参检人数多,外出体检安全风险大。为确保体检安全、有序进行,所以选择可以到校体检的六九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同时,按照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要求,毕业生也可自行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但体检项目必须完整,体检结束将体检报告于531日前交招生就业处。

3.因外出求职、考试等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毕业生,返校后由学校与医院协调时间,另外进行体检。

4.非师范专业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同学不参加本次体检,体检由麒麟区教育局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要求

1)请各学院于55日下午以学院为单位到招就处领取体检表,按要求填好相关信息和盖章后,发给毕业生本人。

2)学生按日程安排参加体检,必须空腹参加体检,待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3)各学院参检学生必须于体检当日提前在指定地点以班为单位集中,再根据医院要求进行分组,以组为单位参加体检。

4)各学院指定一名带队教师,全程跟随体检。带队教师于体检当日早800 向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签到,全面负责学生安全,维持本学院学生体检秩序,处理突发情况。

5)学生本人持体检表参加体检,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将体检表统一交到本学院带队老师处,由本学院带队老师清点无误后,连同体检费一起交医院工作人员。体检费:75/人。

6)其余未尽事宜详询招就处贺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