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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2作者: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4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学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年龄、范围,征兵时间

   1、我校2014年在籍的年满1824周岁(出生日期在19901231日至19961231日之间)男性应届毕业生。

   2、征兵时间已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从81日开始征兵,91日批准新兵入伍,95日起运新兵,930日征兵结束。

  二、预征流程

  1、网上注册、报名

  即日起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为方便广大适征学生及时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及初检工作,建议我校适征学生于201461日前完成报名),注册时请提供一年内有效手机号码及家庭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在入伍及学生补偿学费、代偿贷款期间有关部门及时发送通知。

  2、打印表格

  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两份(两种表格均为PDF格式,且必须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格)。《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一栏,请选择“存入银行”并提供长期有效的银行帐号信息。建议填写农业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名称须全称,(如: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分行福慧支行)

  3、信息审核

  61日前,各学院将汇总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曲靖师范学院2014年预征报名统计表(见附件)交至校人民武装部,62日下午四点在学校人民武装部对预征报名毕业生生进行初检初审,初检初审合格的,由学校人民武装部对审核无误的表格集中办理手续,并于610日前将表格返回各学院,学生本人到学院领取。逾期未交和未参加初检初审的,由学生本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户口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务必在毕业时将本人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及时入户。

  561日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登陆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返回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6、报名应征

  学生本人在夏秋季征兵时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被批准入伍的预征对象,及时将经当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及人民武装部门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有效方式送达毕业前所在学院。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各学院汇总报送,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征集高校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是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政策,多形式、多途径地把高校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2、请各学院提醒、督促学生及时将入伍补偿代偿材料送达所属学院。如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信息有误或材料送达滞后等原因造成未能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责任自负。

  

附:曲靖师范学院2014年预征报名统计表

 

曲靖师范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4521

曲靖师范学院2014年预征报名统计表(除下列项目外,各学院可自行设计表格)
学 院 姓 名 身份证号 学 号 专业名称 应缴纳学费 实际缴纳学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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