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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作者: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与曲靖市教育局、麒麟区教育局协商,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1212261228

2)体检日程安排

日期

体检时间

参检人员

备注

1226

8001000

人文学院471

合计:999

10001030

政法学院131

1030112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

11201200

经济与管理学院196

1227

800920

体育学院274

合计:1054

920104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318

10401110

美术学院188

11101200

化学化工学院193

11101200

国际学院81

1228

800910

教师教育学院252

合计:1017

9101020

外国语学院283

10201050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169

1050113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55

11301200

音乐舞蹈学院158

以上数字为理论测算数字,实际人数以各学院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

3)体检地点:体育教育中心一楼场馆

4)体检要求:

1.学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待医生同意后方可吃早餐。

2.各学院参检学生必须于当日早740在指定地点以班为单位集中,再根据医院要求进行分组,以组为单位参加体检。

3.各学院指定一名带队教师,全程跟随体检。各学院于1225前将带队教师姓名、电话报招生就业处。带队教师于当日早740 向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签到,全面负责学生安全,维持本学院学生体检秩序。

4.体检结束后,参检学生将体检表统一交到本学院带队老师处,由本学院带队老师清点无误后,连同体检费一起交交医院工作人员。体检费:95/人。

二、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教师资格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普通话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②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成绩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学生)

③近期免冠照片3张、电子照片1张(电子照片和冲洗照片必须一致,照片规格:半寸白底免冠近照)。

望各学院督促毕业生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请各班收齐后统一交招生就业处。

2.请各学院督促普通话考试不合格的毕业生务必在20133月前获得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还需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写教案、说课、讲课、面试。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率逐渐下降。望各学院能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进行针对性辅导。

4.教师资格证的办理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否顺利就业,望各学院各毕业班高度重视,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各项事宜落实到每一个毕业生。确保学生不因政策不明、信息不畅、材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教师资格证认定办理。

5.其余不明事宜请咨询招生就业处贺邵东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