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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学生参加学校第十届运动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1-23作者:

曲师院国字〔201224

 

各班:

在学院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下,我院在2012年学校第十届运动会中取得了94分,团体总分位居全校参赛学院第六名的好成绩。运动会期间,广大同学积极撰写稿件宣传学院,两天半的时间里共撰写稿件2556篇,报送2556篇,报送稿件数量居全校各教学单位前列。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集体活动,培养学生养成集体协作意识,增强学生参与各项大型活动的能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学生参加学校第十届运动会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如下:

一、本次比赛个人项目以50/分的标准对学生进行奖励,集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二、个人项目奖励决定

1男子100米高脚竞速第一名      7×50/=350元;

2男子板鞋60米竞速第一名  吴国聪、祁雪松、马子牙  14×50/=700元;

3男子100米高脚竞速第二名  唐荣忠5×50/=250元;

4男子200米高脚竞速第二名      5×50/=250元;

5男子100米高脚竞速第三名  冷开宝  4×50/=200元;

6男子200米高脚竞速第三名  唐荣忠  4×50/=200元;

7、男子200米高脚竞速第四名      3×50/=150元;

8女子3000米决赛第五名  李会英  4×50/=200元;

9、男子跳高第六名  肖弋山  1×50/=50元;

10女子200米决赛第六名  韩艳  1×50/=50元;

11、女子1500米第七名  李会英  2×50/=100元。

合计:2500元。

三、集体项目奖励决定

1、链接加速第二名(24分)    望、王勇聪、施艳波、施嘉明、所建华、王健国、邹  晶、唐荣忠、王  松、李俊晖、白金、张永丹、叶  敏、罗  蒿、蔡  梅、莫  西、张治菊、代文丽、兰会桃、严跃梅、王梦仙、余  汝、付丽娟、王  茹、张贵娟、朱雪玲等20123331班和20123365班共26,分别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共2500元;

2、“3031足”绑腿跑第三名(20分)  施有江、胡  娜、冷开宝、周  敏、李俊晖、彭露芬、秦志起、谭明丽、王  飞、尹昌琼、闻强林、秦  康、王庭举、张锦鹏、左  仙、和余飞、张永丹、赵  娇、付文祥、施辉艳、李  聪、龙秀林、徐  辉、金翠珊、王水琼、陈永飞、何冬梅、邓仕均、余双玉、李秋林、赵  维、廖  凤、李江涛、白  金、邓  军、唐荣忠、王  20123365班共37人,分别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共3700元。

合计:6200元。

以上总计:2500+6200=8700元。

 

四、优秀通讯员

运动会期间,广大同学积极撰写稿件宣传学院,两天班的时间里共撰写稿件2556篇,报送2556篇,报送稿件数量较2010年的340篇多出1916篇、较2011年的1680篇多出876篇,稿件数量居全校各教学单位前列。其中梁艳凤等112名同学人均供稿数量超过了5篇,经学院研究决定,授予梁艳凤等112名学生“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班级

姓名

供稿数量

序号

班级

姓名

供稿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