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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林、许平两名学生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1-01作者:

曲师院国字〔20122

 

国际学院各班:

20103331班学生李林(学号:2010333156),自本学期以来累计旷课16节;20103331班学生许平(学号:2010333187)自本学期以来累计旷课14节。在旷课10节前,班主任已经对以上两人进行多次教育,但收效甚微。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给予李林、许平两名学生警告处分。

曲靖师范学院国际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