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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7作者:

关于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曲师院纪字〔20151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中秋节、国庆节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手机客户端上开通了“反‘四风’一键通”举报窗口、推出了《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有力信号,表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省纪委印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对纠正“四风”、公车使用管理、值班工作等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努力营造干净纯洁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纪律放在突出位置,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教育在先、抓早抓小,坚决制止节日节点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确保执行纪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要保持高度警醒,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做到敬畏纪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维护好党员干部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规定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要求,为此,特重申以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

(二)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违反高校教师师德建设“七条红线”和教师行为“六条禁令”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五)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娱乐场所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八)严禁违反学校值班加班有关规定擅自脱岗、离岗。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节点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随机抽查、提醒督促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8998637(纪委办)、8998698(校办)

举报邮箱:jjjs@www.qjnc.edu.cn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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