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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作者: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省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曲靖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及时开展领导点评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普遍开展领导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做到“每月一讲评、每季一点评、年终一考评”。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和联系的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各党总支书记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凝心聚力谋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为主题 ,以“强本、申硕、创建综合大学”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和党员落实“五带头”的要求,结合公开承诺活动开展。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的总体评价,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等方面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进行点评。对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评价,重点围绕“三树立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方面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进行点评。
三、完善点评方式
     领导点评活动主要采取集中点评、现场点评、谈话点评和随机点评的方式进行,各党总支、党支部还可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需要,设计其灵活快捷的点评、评议方式。
集中点评。可以通过支部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书记会议等方式,必要时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个别点评。结合交心谈心活动,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个别谈话,单独点评。
现场点评。结合工作调研、督促检查、年度考核等,深入各党总支、各支部实地查看,了解活动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部分基层组织进行点评。
四、明确点评任务
以月、季度和年度为时间段分别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点评,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与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岗位职责紧密联系结合。
五、确保点评质量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点出,详细剖析,及时解决,切实提高点评质量。点评中注意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点评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完善资料台账
要对领导点评工作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建立台账,确保点评不走样,被点评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要作好书面记录,认真填写好《点评登记表》(见附件),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留存各党总支、党支部备查。
七、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寒假前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党总支于2011年1月17日前向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点评工作情况报告和《点评登记表》,党员的《点评登记表》留所在支部备查。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基层党组织)
2、曲靖师范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党员)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